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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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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须知
东南教育集团 录入时间2024-01-10 阅读次数0 一键分享

一、提交电子材料审核

1.报名表电子版:

点击下载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

3.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电子(以学员身份证号码命名,JPG格式小于40KB

4.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年限证明、社保证明、学历证书、原有等级证书等);

5.学员汇总表(机构合作提供);

电子资料提交模板:(按学员姓名建文件夹,一个学员一个文件夹)

 图片1


二、审核通过提交纸质资料:

1. 工作年限证明(单位盖章原件)

2. 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证明;

3. 身份证复印件;

邮寄地址:合肥市肥西县湖东路1号中盟电子产业园1-1号楼二单元东南教育 杨老师 19155101110

三、请关注“东南教育Online”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详细信息

四、相关表格下载:报名表、工作年限证明、汇总表

五、考试方式:机考

六、年度考试计划和申报条件附后

 

年度考试计划(2023年),具体时间以考试通知为准

工种

报名截止

考试日期

工种

报名截止

考试日期

健康管理师

婚姻家庭咨询师

职业指导师

03月17日

03月31日

茶艺师

评茶员

会展设计师

广告设计师

房地产策划师 电子竞技运营师

02月20日

03月07日

04月14日

04月28日

03月31日

04月14日

05月05日

05月19日

04月26日

05月15日

06月02日

06月16日

06月05日

06月21日

06月30日

07月15日

07月07日

07月22日

07月28日

08月12日

08月04日

08月19日

08月27日

09月11日

09月01日

09月16日

10月13日

10月29日

10月13日

10月28日

11月10日

11月25日

11月03日

11月18日

12月01日

12月16日

12月08日

12月23日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 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年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2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2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4)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年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满 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4.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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